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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量院参加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审计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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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系统审计业务培训会议。培训会由市局审计处陆原处长主持,曹晶晶副处长及北京市审计局内审指导监督处李万军处长分别就我局重点审计工作、全市审计工作要求进行了宣贯和讲解。市计量院张克副院长、财务部荣玲主任及程宇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

  党的十九大以后,在国家层面组建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主任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北京市委也组建了以蔡奇书记任主任的北京市审计委员会。今年市局成立了冀岩局长为主任的市场监管局审计委员会。党的十九大明确将审计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先后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审计署发布第11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于今年10月17日公布第289号令《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该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今年5月份,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以往审计工作只是针对财务方面的审计,包括会计核算及现金盘点等内容。目前国家对审计适用范围已扩大到包括对上级政府政策的落实情况,各项经济活动和内控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重点风险防范,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特别是要求各单位要设立内审机构,积极开展单位内部的审计工作。如《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规定:内部审计工作除对以往常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外,还需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应当与本单位财务工作相分离等内容。

  市局审计处曹晶晶副处长解读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北京市审计局通过大数据审计筛选出的审计问题、2019年市局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必查事项、审计热点问题等。市审计局李万军处长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过程,同时为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指出了重点工作方向。

  市局此次培训,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市局审计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内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提升内部审计质量,严格规范内部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障市局及本单位中心工作。(财务部 程宇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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